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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歲和 17 歲未成年人的護照
適用於:
10年
提交方式:
必須親自申請 DS-11 表格
家長身份:
父母可以識別沒有自己身份證明的未成年人
父母的同意
16-17周歲未成年人憑本人身份證件可自行申請護照;但是,建議至少有一位家長親自與未成年人一起出現,以識別他/她並表明家長的意識。
家長意識
申請時有父母陪同未成年人,
將父母列為申請中的緊急聯繫人,
使用父母的支票支付護照費用,或
同意由至少一位家長簽發護照的簽名聲明(應附上該家長的身份證複印件)。
所需文件
美國公民身份證明
您必須提交以下原始文件之一作為美國公民身份的主要證據(不接受複印件):
經認證的美國出生證明(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由出生地的市、縣或州簽發
列出持有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和出生地
列出父母的全名
已向註冊辦公室提交日期(必須在出生後一年內)
有註冊員簽名
有浮雕、壓印或彩色的註冊員印章
以前的美國護照(可能已過期,必須完好無損)
入籍證書
公民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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