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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護照丟失或被盜

如果您的護照丟失或被盜,應立即報告,以幫助保護自己免遭身份盜用並防止他人使用護照。

更換和報告丟失或被盜的護照

 

如果您在美國並且在 2 週或更短的時間內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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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預約親自申請 護照代理或中心 在 5 個工作日或更短的時間內更換您的護照(根據需要,有一些限制適用)。

  • 您必須親自向該機構提交 DS-11 和 DS-64 表。你可以:

    • 使用我們的 在線指南 填寫 DS-11 和 DS-64 表格,然後打印以郵寄或親自提交;或者

    • 打印表格 DS-11 和表格 DS-64 並手工填寫。

 

如果您在美國並且在 2 週內沒有旅行:

​​

  • 您必須親自到授權的機構提交 DS-11 和 DS-64 表格 護照申請受理設施。你可以:

    • 使用我們的 在線指南 填寫 DS-11 和 DS-64 表格,然後打印以郵寄或親自提交;或者

    • 打印表格 DS-11 和表格 DS-64 並手工填寫。

 

僅報告丟失或被盜的護照(無需更換)

 

如果您想報告丟失或被盜的護照,但不需要新護照:

  • 請撥打免費電話 1-877-487-2778 (TTY 1-888-874-7793),或

  • 填寫、簽署 DS-64 表格並將其郵寄至表格上的地址

 

如果您發現他人丟失的美國護照,請將其裝在堅固的信封中郵寄至:

 

收件人:CLASP 美國國務院 CA/PPT/S/L/LE 4th Floor 1150 Passport Services PL Dulles, VA 20189-1150

 

郵寄後未收到護照的報告

如果在線護照狀態系統或國家護照信息中心顯示您的新簽發的護照已寄出,但您在十個工作日後仍未收到,您應聯繫國家護照信息中心報告未收到護照。如果您未在護照簽發之日起 90 天內報告未收到護照,您將需要重新申請並支付所有適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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